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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8年全市住建系统“安全生产月”活动的通知
临建办发[2018]30号
发布日期:2018/6/1 9:05:24 作者:  浏览次数:

各县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临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建设局、临沂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局、临沂临港经济开发区建设局、临沂市蒙山旅游区规划建设环保局,局机关有关科室、局属有关单位:

今年6月是全国第十七个“安全生产月”。为深入宣传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市政府安全生产工作重要决策部署,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宣传教育,进一步强化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工作,在全社会大力弘扬“生命至上、安全发展”的思想,增强全民应急意识,提升公众安全素质,提高防灾减灾救灾能力,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根据市安委会《关于印发<临沂市2018年“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的通知》(临安发〔201814号)要求,结合我市实际,现将全市住建系统2018年“安全生产月”活动事宜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领会党的十九大精神,全面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思想,认真落实国家、省、市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决策部署,以“生命至上、安全发展”为主题,坚持深入基层、面向群众,集中开展一系列内涵丰富、形式多样,群众喜闻乐见的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活动,普及安全知识,提高全民安全意识和安全素质,推动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在全社会凝聚弘扬安全发展理念、支持安全生产的共识,促进全市住建系统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       

二、组织领导

     本次活动由市住建局统一部署,各县区住建局、各有关单位具体组织实施。市住建局成立活动领导小组,张卫强同志任组长,薛铸同志任副组长,局属各单位负责人和局有关科室负责人为成员,活动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局安全生产办公室。

     三、内容及安排

 (一)组织安全宣传咨询日活动。根据市里统一部署安排, 615日开展安全宣传咨询日活动,市住建局将设立安全咨询台和安全事故隐患举报台,制作建设安全生产展板、挂图。通过展板、挂图、分发安全常识手册、解答群众咨询等方式宣传各类安全知识和紧急处置方法,提高人民群众自我防护能力。组织各单位、企业在现场、社区悬挂横幅、彩旗,设立咨询台、宣传板,发放宣传单,宣传正确使用安全生产、燃气安全常识,现场为群众答疑解难,同时燃气部门提供上门预约服务。要利用电视、广播、报刊、网络等主流媒体和微博、微信、手机报等新媒体,以及橱窗、宣传栏、电子屏等方式,围绕“生命至上、安全发展”进行广泛宣传。

    (二)开展安全生产法治宣传和事故、灾害警示教育活动。一是开展安全生产法治宣传。通过培训、讲座、辅导等形式,认真组织安全法律法规和规章的学习,提高安全生产法治意识,推动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二是全市住建系统各级各部门按照要求制作安全事故案例教育展板、“安全生产月”活动宣传标语条幅,组织到建筑工地巡回展览,现场向工人讲解安全知识,剖析典型事故,从而把“生命至上、安全第一”的思想融入到每一个岗位、每一名工人,切实增强全体从业人员安全意识。三是组织各单位、企业观看安全生产事故警示教育片、召开事故反思会和安全宣誓、签名等形式,对各类事故案例进行深入剖析,深刻反思,分析原因,总结教训,举一反三,进一步增强群众的安全意识,提高遵章守纪的自觉性。

     (三)开展安全服务队下基层活动。组织安全法规、安全技术、安全管理和安全文化方面的专家及安全监督人员等组成服务队深入企业、施工项目及施工现场农民工夜校讲课,宣传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安全基本知识,赠送安全生产学习教育材料,帮助企业查找安全隐患和不足,提出解决问题的方法和途径,强化基层安全生产工作。各县区住建局、局属有关单位要组织安全服务队,深入一线开展送安全知识下基层活动,广泛宣传安全知识。

(四)开展网络安全生产月系列宣教活动。按照全国安全生产月活动组委会办公室关于开展2018年网络安全生产月系列活动的要求,积极组织全市住建系统各级各部门党政干部、安全监管人员、建筑施工企业从业人员参加在全国“安全生产月”活动官网、“国家安监总局宣教中心”微信公众号等网络平台开展应急和安全知识竞赛、网上安全文化精品博览、“安全月”特色宣教活动展示交流、“全国有了安全月的味儿”随手拍和第二季全省安全生产网络知识大赛,等系列宣传教育活动。调动社会公众学习安全生产常识、居家安全知识和应急避险知识的积极性。

(五)开展安全应急预案演练活动。按照市安委会统一部署,今年“安全生产月”期间继续开展应急预案演练活动。市住建局将组织开展房屋建筑工程、燃气、防汛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演练。各县区住建局、各施工企业要结合各自实际情况组织开展应急救援演练。通过演练活动,查找问题,完善预案,提高处理突发事件能力和应急管理水平。

(六)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活动。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和专项执法检查,突出建筑施工、公用燃气等重点领域,集中力量,严厉打击安全生产非法行为,取缔关闭一批非法生产、经营、建设单位,集中整治一批重大安全隐患,有效杜绝因非法行为导致的生产安全事故。各县区住建局、各单位要以“安全生产月”活动为契机,结合夏季汛期安全生产特点,认真研究部署安全生产检查工作。集中开展建筑起重机械、深基坑、高大模板专项安全生产检查。市住建局将于6月份对部分县区安全检查工作进行督查抽查,确保“安全生产月”活动取得实效。

     、工作措施

    (一)加强领导,狠抓落实。各县区住建局、各单位要把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月”活动作为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内容和加强文化建设的重要载体,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工作机制,落实责任,认真谋划部署,制定详细的活动方案,精心组织实施确保活动顺利开展。各级各单位主要领导要亲自部署,分管领导要亲自靠上抓落实,各级住建部门安全负责人至少参加12次“安全生产月”活动。

    (二)大力宣传,营造氛围。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纸、网络、微信等新闻媒体,面向基层,面向广大建设职工,广泛宣传建设安全生产知识,大力宣传先进,鞭策后进,曝光忽视安全生产的行为。

(三)统筹谋划,突出重点。各县区住建局、各单位要做好动员部署,加强督促指导,统筹设计谋划。突出重点,把活动着力点放在基层,面向企业、面向群众、面向社会,采取灵活多样的形式,增强活动趣味性、感染力和吸引力,不断扩大活动参与面和受众面。

(四)总结经验,表彰先进。“安全生产月”活动结束后,各县区住建局、各单位要进行认真总结,市住建局将对活动成效突出的单位,进行通报表彰。各县区住建局、局属各单位于每周四上午11:00前报送本单位本周内“安全生产月”活动开展情况(电子版),重大活动信息可随时报送。要及时报送“安全生产月”活动开展情况,并于628日前将活动总结报市住建局安全办公室。

联系电话:8116216

电子邮箱:jsjaqbgs@126.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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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安全生产月活动宣传标语


附件1

“安全生产月”活动宣传标语

1.生命至上、安全发展

2.坚守安全红线,推进安全发展

3.坚持安全发展,担当安全使命

4.发展决不能以牺牲安全为代价

5.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6.推进安全发展,增进人民福祉

7.应急有方,从容天下

8.提升应急意识,保护生命安全

9.学好用好应急知识,提高自救互救能力

10.提高应急反应能力,增强公共安全意识

11.加强应急科普宣教工作,提高公众安全防范意识

12.查大风险,除大隐患,防大事故

13.全面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

14.全面强化依法治理,推动安全责任落实

15.构建双重预防机制,防范生产安全事故

16.安全生产必须警钟长鸣、常抓不懈

17.生命大于天,责任重于山

18.排查治理隐患,拒绝事故伤害

19.事故是最大的成本,安全是最大的效益

20.安全生产,人人有责

21.安全生产只有起点,没有终点

22.想安全事,上安全岗,做安全人

23.安全人人抓,幸福千万家

24.生命只有一次,安全莫当儿戏

25.事故不可逆,生命不重来

26.安全可以演练,生命不能彩排

27.宁为安全受累,不为事故流泪

28.查患纠违从我做起,行为安全时刻牢记

29.生命至上,科学救援

30.深入开展第十七个全国“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万里行”活动

 

省安委办转发全国安全生产月活动组委会办公室关于开展2018年网络安全生产月系列宣教活动的通知.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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