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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全市住建领域安全生产打非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临建发〔2018〕18号
发布日期:2018/5/17 17:10:57 作者:  浏览次数:

各县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临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建设局、临沂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局、临沂临港经济开发区建设局、临沂市蒙山旅游区规划建设环保局,局机关有关科室、局属有关单位:

    根据临沂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全市安全生产领域打非行动方案的通知》(临政办字〔201850号)要求,研究制定了《全市住建领域安全生产打非行动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各自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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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市住建领域安全生产打非行动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部署,严厉打击建筑施工、城镇燃气领域各类非法违法行为,防范和遏制非法行为导致的安全事故,保持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市住建局确定从即日起至7月底组织开展全市住建领域安全生产打非专项行动。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牢固树立以人为本、安全发展的理念,按照“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的总要求,坚持问题导向,及时发现并消除建筑施工现场和燃气经营生产安全隐患,严厉打击违法发包、转包、违法分包、挂靠、无证经营、超许可证范围经营等各类违法违规行为,堵塞管理漏洞,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确保全市住建领域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

二、主要内容

围绕住建领域容易发生违法违规行为的关键环节和重点部位,对全市范围内的在建工程和燃气经营设施进行全面检查。重点整治和打击以下行为:

(一)建筑施工领域

 1、主体行为方面。严厉打击不执行法定建设程序,不办理施工许可、安全监督等手续擅自开工建设;不具备相关资质或超越资质范围承揽工程,出租、出借资质证照,肢解发包和指定分包单位;存在非法转包、违法分的;随意压缩工期、文明施工措施费未按规定落实等非法行为。

    2、安全生产方面。严厉打击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及工程监理人员未经培训、无证上岗;对施工现场深基坑、高大模板、建筑起重机械、高处作业吊篮、脚手架、施工用电等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不按规定编制专项施工方案、不按要求组织专家论证擅自施工;建筑起重机械不按规定进行备案;施工现场组织管理混乱,违反安全生产规程,违章操作、违章指挥、违反劳动纪律;城乡结合部、城中村、农村非法突击抢建等非法行为。

(二)城镇燃气领域

严厉打击违法燃气工程建设行为,认真排查违规建设的各类燃气汽车加气站、储配站、输配管网等设施和各类用户设施,对违反法定建设程序,工程设计、施工、监理各方行为不规范,超范围越界建设的进行重点整治。严厉打击无证经营、超许可证范围经营行为,向未取得经营许可证的企业和个人提供经营性气源的行为,倒罐倒气、掺混二甲醚等行为。继续深入开展燃气隐患排查整改,重点抓好燃气管线违章占压、燃气管线与市政管网违规交叉和液化石油气瓶组、燃气违规场站等重大安全隐患的整改。

三、责任分工

(一)县区住建部门要积极与当地公安、城管部门加强联系、积极配合,并与市住建局对口科室单位做好衔接上报工作,统筹部署推进本县区住建领域安全生产打非工作。

(二)市住建局各有关科室单位要认真组织开展本行业本领域安全生产打非工作,并做好数据统计工作,及时上报工作情况。市场管理科、市建设安质处负责房屋建筑安全生产领域的打非工作; 市政建设科、市市政建设处负责市政建设安全生产领域的打非工作;公用事业科、市公用事业处负责城镇燃气领域的打非工作。

四、行动步骤

行动分四个阶段进行:

(一)动员部署阶段(即日起至5月中旬)。各县区住建局、各单位结合本辖区、本行业建筑施工安全工作实际,认真分析安全生产现状,研究制定打非具体方案,充分运用报纸、电视、广播、网络等多种媒体,大力宣传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曝光反面典型,营造强大舆论氛围和打击声势。

(二)全面排查阶段5月中旬至5月下旬)。各县区住建局、各有关单位要组织对本辖区、本行业在建工程、经营网点进行全面排查,充分发挥镇街巡查作用,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分工负责,查找建筑施工和城镇燃气领域内的非法行为,并建立排查台帐。

(三)集中打击阶段6月上旬至7月中旬)。对检查发现的问题和隐患,督促企业立即整改。对发现的非法行为,要通报给城管执法等部门,严格落实停产整顿、关闭取缔、上限处罚和公开通报、媒体曝光等措施,保持打非的高压态势,同时采取列入黑名单、扣减诚信分等处理措施,推动安全生产各项工作措施真正落到实处。

(四)总结验收阶段7月下旬)。各县区住建局、各有关单位要对本辖区、本行业打非工作开展情况进行全面总结,形成书面总结材料,于731日前报市局安全办。同时,完善相关制度措施,建立“打非”长效机制。

五、有关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县区、各有关单位要高度重视,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的要求,加强对本次行动的组织领导,迅速制定方案,立即动员部署。形成主要负责人负总责、亲自抓,分管负责人全力靠上具体抓的工作格局,层层落实相关工作。

(二)严格检查执法。要严厉打击各类非法违法行为,对于造成安全事故的责任企业和个人,要依法依规严肃查处,做到查封一批、关掉一批、处罚一批、曝光一批,打出声势、查出实效。要采取“四不两直”暗查暗访、随机抽查、“回头看”检查、交叉检查等多种方式,深查隐患、深挖问题,多措并举,提高实效。

(三)强化舆论监督。要充分利用各类媒体,广泛宣传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引导企业依法加强安全生产管理,依法从事生产经营建设活动,引导广大从业人员依法依规按章操作,定期曝光典型非法违法行为,努力营造全社会关注打非的浓厚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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