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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全国“两会”期间全市住建系统安全生产包县区督查的通知
临建安发〔2018〕3号
发布日期:2018/3/2 11:21:25 作者:  浏览次数:

各县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临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建设局,临沂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局,临沂临港经济开发区建设局,临沂蒙山旅游度假区规划建设环保局,临沂综合保税区建设局,局机关有关科室、局属有关单位:

为认真贯彻落实《临沂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强化全国“两会”期间安全生产措施的通知》(临安发[2018]6号)、《临沂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分工做好全国“两会期间”安全生产监管工作的通知》(临安办发[2018]16号)精神和有关会议要求,全力以赴做好全市住建系统安全生产各项工作,确保全国“两会”期间安全生产形势稳定,经研究决定开展全市住建系统安全生产包县区督查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按照“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的总体要求,紧密结合当前住建领域安全生产实际,以节后复工工程检查、违法违规工程专项整治、非法违法燃气站点关停、停产停业安全生产无保障企业为重点,深入扎实开展“大快严”行动,有效防范安全生产事故发生,确保全国“两会”期间不发生安全生产事故,为全年安全生产工作奠定良好的基础。

二、督查的范围与内容

(一)督查范围

紧紧围绕房屋建筑工程、市政工程、村镇工程、公用事业项目建设与运营安全等工作,着重对各县区住建部门安全生产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查,同时对2017年下半年安全生产检查发现问题整改情况进行一次“回头看”。

(二)  督查内容

1、贯彻落实安全生产部署要求。认真学习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领导关于安全生产重要指示批示和安全生产会议精神情况,特别是学习贯彻24日全市安全生产暨警示教育大会、市政府212日全市住建领域安全工作紧急会议和225日全省全市部署“两会”期间安全生产工作动员电视会议精神情况。

2、节后复工工程检查。工程复工前,各县区住建主管部门要组织对在建工程全面检查,落实各有关单位部署开展复工前检查情况,重点检查施工企业安全教育情况、相关人员到岗履职情况、重点部位实体安全情况、冬期施工质量情况和扬尘治理措施落实情况,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后才准许复工生产,凡工程未经复工检查或检查不合格的,一律不得开工。

3非法违法工程专项整治。结合正在开展的城乡违法建设治理行动,深入开展住建领域“打非治违”专项整治活动,重点是制止乡镇街道及以下违法建设行为,督促各类建设主体遵守基本建设程序,将工程建设纳入市、县区住建部门和乡镇街道规划建设管理办公室监管范围。针对节后大量农民自建房开工建设的情况,全面做好农民自建房摸排力度,强化节后农民自建房高峰时期安全技术指导,对于非法违法建设情况及时转交相关部门单位处理。

4、关停非法违法站点。全面开展城市供水、集中供热、供气管线安全排查整治,扎实开展企业自建内部供气站专项治理行动,及时消除安全隐患,凡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一律关停。严肃查处各类违法违规行为,查处无证经营、超许可证范围经营等违法违规经营问题,严厉打击违规建设燃气设施行为,打击各类非法倒罐行为,全面消除违章占压、非法挖掘、破坏燃气管道的现象,维护公共安全和公共利益。

三、督查时间和督查组安排

自即日起至325日,各督查组组长要尽快带队到所包县区开展一次督查工作,检查人员由牵头科室单位负责抽调,车辆由局办公室负责统一调配,具体检查时间由各督查组电话通知,原则上应于3月上旬完成督查任务,而后根据这次督查情况自行安排后续督查工作

第一组(督查兰山区)

  长:薛    市住建局党委委员、副局长

联络员:张振宇  市场管理科科长

牵头单位:市场管理科

第二组(督查罗庄区)

  长:张永飚  市住建局党委委员、副局长

联络员:刘高祥  村镇建设科

牵头单位:村镇建设科

第三组(督查河东区)

  长:陈云祥  市住建局党委委员、副局长

联络员:高希江  市政建设科科长

牵头单位:市政建设科

第四组(督查郯城县)

  长:张济民  市住建局党委委员、副局长

联络员:李祥建  勘察设计科科长

牵头单位:勘察设计科

第五组(督查兰陵县)

  长:刘兴旺  市住建局党委委员、工会主任

联络员:张    公用事业科科长

牵头单位:公用事业科

第六组(督查沂水县)

  长:池永波  市住建局党委委员、副调研员

联络员:宫献玲  基本建设科科长

牵头单位:基本建设科

第七组(督查沂南县)

  长:孙富会  市住建局调研员

联络员:赵    科技教育科科长

牵头单位:科技教育科

第八组(督查平邑县、蒙山管委会)

  长:张文厚  市住建局副调研员

联络员:李    建筑业行业发展科科长

牵头单位:建筑业行业发展科

第九组(督查费县

  长:李明珠  临沂市建设职工中等专业学校校长

联络员:苏振荣  临沂市建设中专办公室主任

牵头单位:临沂市建设职工中等专业学校

第十组(督查蒙阴县)

  长:杨建平  市建设安全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处处长

联络员:潘廷玉  市建设安质处安全技术监管科科长  

牵头单位:临沂市建设安全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处

第十一组(督查莒南县)

  长:魏传炜  临沂市市政工程建设处处长

联络员:王文华  市市政工程建设处综合科科长

牵头单位:临沂市市政工程建设处

第十二组(督查临沭县)

  长:吕来生  临沂市公用事业管理处处长

联络员:徐    市公用处安监科科长

牵头单位:临沂市公用事业管理处

第十三组(督查高新区)

  长:李家才  临沂市建筑业管理处处长

联络员:王明智  临沂市建筑业管理处副处长

牵头单位:临沂市建筑业管理处

第十四组(督查经开区、保税区)

  长:罗洪富  市建设安全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处书记

联络员:孙    市建设工程招标造价处主任

牵头单位:临沂市建设工程招标造价处

第十五组(督查临港区)

  长:杜培权  临沂市建设职工中等专业学校书记

联络员:王    市建筑工业产品生产归口管理办公室主任

牵头单位:市建筑工业产品生产归口管理办公室

四、督查程序

1.听取汇报。督查组到达一个县区,首先听取县区住建局关于“两会”期间安全生产工作情况汇报。

2.查阅资料。包括贯彻落实安全生产部署要求、节后复工工程检查、非法违法工程专项整治、非法违法站点关停、停产停业安全生产无保障企业等情况,针对安全监管措施、落实监管责任、安全隐患排查治理等出台的相关政策文件、通报、方案等情况,提供工作台账。

3.查看现场。本次督查以“双随机”检查方式,在各县区工作台账上随即抽取房屋建筑市政工程、公用事业运营项目、村镇建设工程项目进行现场检查。检查过后进行统一反馈,不再逐一反馈情况。

五、工作要求

(一)各督查工作组要高度重视此次督查工作,各督查组联络员具体负责,认真研究制定督查工作方案,精心组织开展督查工作,确保督查工作不走过场,取得实效。

(二)督查工作要严格落实“企业主体责任、主管部门属地管理责任和县区督查责任”,坚持问题导向,突出工作重点,督促指导各县区将专业监管力量向重大危险源、重点企业和安全薄弱地区、薄弱环节倾斜。

(三)各县区主管部门要与督查组搞好沟通协调,及时协调解决督查中遇到的问题,积极配合督查组做好督查工作,对督查组提出的整改意见要认真抓好落实,及时反馈。为及时掌握督查行动开展情况,督查结束后,各督查组联络员将督查情况书面反馈至局安全生产办公室汇总。

联系电话:8116216                     

电子邮箱:jsjaqbgs@126.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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