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临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建设局、临沂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局、临沂临港经济开发区建设局、临沂蒙山旅游度假区规划建设环保局,临沂综合保税区建设局,各有关单位:
春节长假结束,我市建筑工地已陆续复工。为有效防范和遏制建筑安全生产事故发生,确保工程质量,筑牢全年建筑工程质量安全基础,做好建筑施工现场扬尘治理工作,实现建筑施工现场节后安全有序复工。现就节后复工检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高认识,加强对节后复工工作的领导
节后是质量安全生产事故高发时段,各县区住建主管部门、各单位要始终坚持以人为本、安全发展的理念,按照“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百年大计,质量第一”的方针,强化红线意识,将节后复工检查作为当前工作的重要任务。认真贯彻“党政同责、一岗双责”的要求,坚决克服盲目乐观情绪和松懈麻痹思想,细化工作措施,落实主体责任,强化监督管理,要从严抓,过细抓,靠实抓,做好节后复工质量安全工作,努力实现今年工作平稳开局。
二、突出重点,注重节后复工检查工作的实效
各有关单位要立即部署复工前质量安全大检查,全面落实质量安全主体责任。各项目部在复工前,应由施工总承包企业牵头,会同建设单位、监理单位及各分包企业组成检查组重点对以下几个方面进行细致检查。
1.施工企业对建筑工人安全教育情况。节后工程施工作业人员变动大,各单位应加强人员管理,认真落实安全三级教育,对全体进场人员进行一次全面的教育培训,要落实人员、落实内容、确保时间、不走过场;严格坚持特殊工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制度,对无操作证或操作证过期的人员要立刻组织培训复审;单位或项目部要对每个工种进行技能培训,使作业人员熟悉本工种的操作要求,杜绝“三违”现象的发生;作业班组施工前应按照工种和季节施工特点做好安全生产技术交底。
2.相关人员到岗履职情况。各有关单位应对现场安全管理人员如工程项目经理、专职安全员、总监理工程师、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上岗资格资质进行复查,确保现场安全管理人员配置到位,人员持证上岗。
3.重点部位实体安全情况。重点检查基坑的支护和排水措施是否符合方案要求,是否对基坑边坡位移情况进行全面的复测,坑边有无违章堆载;模板支撑体系的基础设置、顶托螺杆、立杆、扫地杆和水平拉杆及剪刀撑等的设置及固定是否满足设计要求;脚手架的挑梁、连墙件、安全网和脚手板铺设情况是否符合设计要求,临边洞口防护是否到位;塔吊、施工升降机等大型起重机械是否按规定进行全面检查,是否按要求进行附墙检测、定期检测和维护保养;现场临时用电系统是否符合规范,现场防火措施是否到位等。
4.冬季施工质量情况。重点检查停工前已完成部位如地基基础、主体结构混凝土强度及抹灰质量,检查混凝土及抹灰工程有无受冻现象。对查出的质量问题要立即整改;对存在结构安全隐患的工程,须经有资质的检测单位检测鉴定,确定达到设计要求后,方可进入下道工序;经返修或加固仍不能满足安全使用要求的分部(子分部)工程、单位(子单位)工程,严禁进入下道工序。
5.扬尘治理措施落实情况。未经审批的土石方作业工程一律不得复工;施工现场围档封闭和出入道路硬化、车辆出入冲洗、裸土覆盖、粉尘作业控制、建筑垃圾清运等是否能按照“六规范一监管”要求落实各项扬尘治理措施;市区及县城建成范围内是否安装在线监测和视频监控系统。
经全部检查合格后,由施工单位项目负责人、项目总监、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共同确认形成验收意见,报监督机构后方可复工,工程未经复工检查或检查不合格的,一律不得开工。
三、落实监理责任,发挥监理单位安全监理职责
监理单位应对项目部的监理工作及人员配置情况进行全面自查,督促施工单位按要求做好春节后复工自查整改工作。发现施工单位未按要求做好相应工作且存在质量安全隐患的,应责令暂停施工,并督促施工单位落实相应整改措施,整改到位后方可复工。拒绝整改或整改不力的,监理单位应及时向建设单位或当地住建主管部门汇报。
四、落实监管责任,加大监督执法力度
各县区住建主管部门要组织工作人员对辖区内在建工程全面巡查,对复工检查搞形式、走过场的项目进行重点检查。对发现复工检查不到位、存在较多隐患及扬尘治理措施未落到实处的项目一律不予复工;对不到岗和不履行职责的企业和个人要给予相应的诚信扣分处理;对存在重大隐患的工地应立即停工整改,拒不整改的要严肃处理。存在隐患的项目在整改完成后,经监理和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验收签署意见,向住建主管部门报送复工申请,由住建主管部门工作人员实地现场检查,具备安全施工条件后才准许复工生产。
节后复工检查结束后,各县区住建主管部门要将检查情况于3月16日前报送市建设安质处。
联系人:赵长冰 电 话:83282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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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2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