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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2017年度“12•4”国家宪法日集中宣传活动方案》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7/11/29 13:57:48 作者:  浏览次数:

机关各科室、局属各单位:

现将《2017年度“12•4”国家宪法日集中宣传活动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工作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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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11月28日2017年度“12•4”国家宪法日集中宣传活动方案

一、活动主题

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 维护宪法权威

二、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认真贯彻落实“七五”普法规划和市十八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七次决议,加大全民普法力度,通过开展系列宪法宣传活动,普及宪法知识,弘扬宪法精神,维护宪法权威,让宪法家喻户晓、深入人心,推动全社会尊法学法守法用法,为全市经济社会发展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促进全面依法治市。

三、时间安排

2017年“12•4”国家宪法日法治宣传系列活动从11月下旬开始,到12月下旬结束。

四、宣传重点

深入学习宣传党的十九大法治建设精神,通过集中开展宣讲活动,推动十九大提出的法治建设新表述新定位新论断进机关、进单位。深入学习宣传以宪法为核心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深入学习宣传宪法,大力宣传宪法确立的国家根本制度、根本任务和我国的国体、政体,宣传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等宪法基本内容。深入学习宣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大力宣传民法总则、行政法、经济法、社会法、刑法、诉讼程序法等法律法规,重点宣传与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建筑、燃气、供热等法律法规。加强《山东省法治宣传教育条例》《临沂市供热条例》的学习宣传。要在学习宣传法律知识的同时,更加注重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使人们内心拥护和真诚信仰法律。

五、主要活动

(一)深入学习宣传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依法治国重要论述。把学习宣传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依法治国重要论述,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全国普法战线的首要政治任务,在“12•4”国家宪法日期间,按照上级统一部署,采取多种方式,运用多种载体,加大宣传力度,向广大群众宣传解读好党的十九大精神,宣传解读好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依法治国重要论述。要通过召开报告会、法治讲座、研讨会等多种形式,宣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宣传党的十九大关于全面依法治国新论断新部署,引导干部群众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

(二)深入学习宣传以宪法为核心的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组织广大群众深入学习宪法法律,引导群众牢固树立宪法法律至上、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法治理念,使法治真正成为根植于公民内心的信仰。

(三)抓住“关键少数”,加强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认真落实中组部、中宣部、司法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等四部门印发的《关于完善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制度的意见》,集体学习宪法法律,组织公职人员进行宪法宣誓。组织广大党员干部集中学习新修订的党章,提高领导干部和国家工作人员的党章党规党纪意识。采取多种措施,促进领导干部带头尊法学法守法用法。认真组织年度普法考试,通过普法考试检验学法效果,提升学法质量。

(四)开展法律宣传和咨询活动。要按照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建立临沂市法治宣传教育责任清单制度的意见》(临办发〔2017〕10号)要求,以“谁执法谁普法”“谁主管谁普法”“谁服务谁普法”为原则,抓好普法责任清单的落实。在法治公园、广场、集市开展法律宣传和咨询活动;利用开展精准扶贫入户走访等时机,组织工作人员、法律服务工作者针对扶贫对象开展法律法规宣传,把法律送到基层,送到群众身边。在大厅窗口、服务岗位开展法律便民、法律惠民活动,通过送法进村入户、开展法律咨询等形式,向群众宣传宪法法律。

(五)开展“12•4” 国家宪法日宣传教育活动。

1.活动时间: 12月4日9:00--11:30,参加活动人员8:30前到场。

活动地点:临沂市北城新区北京路8号市政务服务中心(政务大厅)一楼咨询台两侧。

2.确定宣传活动内容。宣传宪法和建设系统与民生相关的工程质量安全、节能、节水、供热、供水、供气以及新出台的建设法律法规。

3.确定参加活动人员。法规科、公用科、安质处、市政处、公用处、归口办、节水办、节能办等相关科室、单位各1人。各参加单位于11月30日前将参加活动人员姓名、联系方式通过协同办公报送法规科。

4.各参加单位必须按照要求精心准备相关资料,按通知要求到达指定地点;各参加单位所派人员必须业务精通、具有较强的法制知识和业务知识,现场回答要做到文明、礼貌、耐心、准确、细致。

(六)配合市里开展系列活动

1.组织2017年度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学法普法考试,市直领导干部参加临沂市学法用法无纸化年度普法考试。

2.驻政务大厅窗口按照“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利用窗口向来办理业务的群众进行普法宣传。

六、工作要求

一)坚持正确政治方向。要按照新时代全面依法治国新要求,准确宣传解读党的十九大法治建设精神,准确宣传解读宪法,大力弘扬宪法精神和社会主义法治精神。要立足彰显法治权威,树立法治信仰,积极传播法治正能量,形成正确的社会法治舆论。坚持依法治国与以德治国相结合,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法治宣传教育全过程。要加强指导协调。

二)坚持服务基层群众。要坚持在服务群众中教育群众,帮助广大群众解决身边的法律问题,努力满足群众法治需求。以“12•4”国家宪法日活动为契机,深入群众,服务百姓,引导公民参与法治实践,依法开展生产生活和维护合法权益。

三)注重增强宣传实效。要把法治宣传教育融入百姓生活,融入社会热点事件,在潜移默化中培养法治观念。要结合实际,统筹运用各种平台和载体宣传宪法知识,把法治宣传教育与群众性文化活动紧密结合,努力丰富和创新宣传形式,力戒形式主义,不断增强宣传实效。

四)加强宣传报道。“12•4”宣传活动期间,宣传科要及时跟进,利用局网站、微信公众号等平台展示宣传活动情况及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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