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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加快推进新型城镇化建设 全面放开四类人落户限制
发布日期:2018/4/2 16:34:03 作者:  浏览次数:

      日前,省城镇化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印发《加快推进新型城镇化建设行动实施方案(2018-2020年)》(以下简称《方案》),提出加快推进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全面放开对高校毕业生、技术工人、职业院校(含技工院校)毕业生、留学归国人员的落户限制。青岛市要全面取消购房面积、投资纳税等落户限制。

  《方案》提出,推进重点群体落户。以农村学生升学和参军进入城镇的人口、国家机关和企事业单位招录的农村人员、在城镇就业居住3年以上和举家迁徙的农业转移人口以及新生代农民工为重点,促进有能力在城镇稳定就业和生活的农业转移人口及其家属进城落户。

  《方案》明确,深入实施居住证制度。组织开展居住证实施情况检查,鼓励有条件的地区赋予居住证持有人更多公共服务和办事便利,不断提高居住证含金量,逐步将居住证持有人纳入户籍人口管理,推进城镇基本公共服务覆盖全部常住人口。

  按照《方案》,我省将着力提升就业质量。建立覆盖城乡的培训机制,开展新生代农民工等重点群体接受职业培训行动,推动统筹农民工职业技能培训工作。强化企业在职业培训中的作用,提升培训质量,增强市场适应性。实施“求学圆梦行动”,推动各地建立农民工继续教育新模式。

  我省将继续推进进城落户农民工子女教育同城同待遇。建立以居住证为主要依据的随迁子女入学办法,全面实施“两免一补”。完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在流入地参加升学考试的政策措施,积极推进进城落户农民工子女在流入地平等接受学前、义务、高中以及职业教育。统筹规划学校布局,加快城镇居住区配套教育设施建设,足额均衡配置师资,建立大班额长效监测防控机制,2018年底完成农村义务教育学校全面改薄任务。

  《方案》提出,提高外来务工人员社会保障水平。加强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医疗救助等各项制度有效对接,健全完善城乡居民异地就医即时结算机制,促进优质医疗资源向基层延伸,大力发展医联体,消除城市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空白点。深入推进养老服务业转型升级,加快“医养结合示范省”建设,2020年基本建成以居家为基础、社区为依托、机构为补充、医养相结合的养老服务体系。将符合条件的农民工纳入公租房保障和住房公积金制度覆盖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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