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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省中小城市试点城市集聚效应显著提升
经济总量和人口数量接近全省四分之一
发布日期:2018/2/22 14:25:56 作者:  浏览次数:

        中小城市数量不足、综合承载力和辐射带动能力不强,成为当前制约新型城镇化建设和统筹城乡发展的一大短板。加快建立与城镇化发展新阶段相适应的城镇体系,国家“十三五”规划中提到,要以提升质量、增加数量为方向,加快发展中小城市。2016 年8 月,省政府办公厅公布了新的中小城市试点方案,着力培育一批经济实力雄厚、空间布局合理、辐射带动能力强的现代化中小城市。一年来,30 个中小城市的试点工作取得显著的成效。
   一、主要成效
   一是经济实力强,发展势头好。截至2017 年10 月,在30个中小城市试点中,有8 个县市位居全国县域经济百强之列,占山东省全国百强县53.3%。30 个试点县市上半年GDP 总量达到8189 亿,占全省上半年经济总量的23.4%。在上半年全省137 个县(市、区)经济排名中,荣成市、滕州市等7 个试点城市排名前20位,两市GDP 均达到560 亿元以上,全年总量可破千亿,广饶县、荣成市人均GDP 位居全省前十,展现了较强的经济实力。莒县上半年GDP 经济增幅达到10.82%,高居全省第三,郓城县、邹平县、东明县、齐河县等中西部试点城市经济增幅达到8.7% 以上,高出全省增速1 个百分点,体现了良好的发展势头。
   二是人口规模大,集聚程度高。2016 年,30 个试点城市总人口达到2473.68 万人,占全省总人口的24.8%,接近四分之一;城镇常住人口达到1270.22 万人,占全省城镇常住人口的21.64%,超过五分之一。寿光市、肥城市、邹平县、桓台县、博兴县等5 个试点城市,城镇化率高于59.02%(2016 年全省常住人口城镇化率)。经过一年多的培育,滕州市城镇常住人口已达96.76 万,寿光市、平度市、邹城市、肥城市、沂水县、兰陵县、邹平县、郓城县等中等城市试点城镇常住人口突破50万,莒县、桓台县、广饶县、昌邑市、金乡县、嘉祥县、博兴县、东明县、宁阳县等Ⅰ型小城市试点城镇常住人口也已超过30万。在30 个中小城市试点中,60% 的试点城市在城镇常住人口规模上达到国家城市中等和Ⅰ型小城市划分标准。

   三是设施配套完善,城市底子实。经过一年多的试点培育,30个县市在原有基础上,设施配套水平有了进一步提升。2016年,30个中小城市试点建成区平均绿化覆盖率达到52.96%,高于全省平均水平。在城市道路建设方面,平度市、蓬莱市、嘉祥县等12 个试点城市建成区路网密度高于全省平均值,荣成市、乳山市、寿光市等13 个县市人均道路面积超出全省平均水平三分之一强,齐河县、高唐县、金乡县、宁阳县等试点城市,在西部地区基础设施配套比较优势明显。荣成市、禹城市、平度市天然气普及率分别达到64.3%、62.02%、61.2%,超出全省平均水平三个百分点。30个试点城市供水管网总和近一万公里,占全省供水管道总长度近六分之一。
    二、经验做法
    一年来,各试点城市党委、政府普遍高度重视试点工作,围绕试点目标,先行先试,探索出了一些中小城市培育的好做法。
   一是注重规划先行, 引领城市发展。把城乡规划作为城市培育的根本依据和重要基础,及时启动对城市总体规划以及详细规划等的编制和修订工作。桓台县实现城镇总体规划、主体功能区规划、土地利用规划和生态功能区规划的多规融合,明确了空间板块清晰、产城关系明晰的空间布局。沂水县高标准完成了城市新总规、新型城镇化规划、龙湾新区控制性详规,城市定位为“沂蒙北部中心城市”。蒙阴县完成新一轮城市规
划和乡村整体规划修编,形成覆盖县乡村三级的全域规划体系。莒县围绕城市总规,先后编制完成20 余项专项规划和中心城区控制性详细规划,县城详细规划覆盖率达到95%。试点城市通过规划编制,找准了自身区域功能定位,确立了与周边环境连通有序、错位发展的成长战略。
   二是注重产城融合, 构建产业体系。青岛市鼓励大企业参与整镇开发,中国建筑、中国铁建等10 家国内外大型企业与青岛市签署了小城镇建设投资合作框架协议,签约金额900 亿元。桓台县坚持“小城镇、大战略”发展思路,经济开发区、马桥产业园等现代工业主导区全部落地乡镇,占全县经济总量比重超过80%。邹平县壮大现代服务业,依托鲁中运达保税物流中心,打造立足邹平、服务滨州、辐射周边的现代物流业发展平台和生产性服务业集聚区,实现服务业与城镇化的融合发展。蒙阴县建设了经济开发区、农业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孟良崮工业园“两区一园”发展平台,落园企业达到217 家,带动周边2.4 万农民就近就业。试点城市以产业发展为基础,强化产业支撑能力,实现产业与人口协同集聚、融合发展。
   三是注重完善设施, 提升城市品质。嘉祥县抢抓鲁南客专建设机遇,以棚户区改造为重点,以城区路网建设为骨架,高标准塑造嘉北新区,全力打造高铁经济区。莒县加快推进省级地下综合管廊和海绵城市试点项目,相继开工建设5.9 公里地下综合管廊工程、莒州公园等海绵城市工程,城市建设既重“面子”,更重“里子”。滕州市、莱阳市、邹城市、荣成市等城市以项目建设为抓手,形成了较为完善的城乡交通网络,城乡供水一体化、环卫一体化、污水处理一体化、城乡公交一体化、天然气“镇镇通”水平显著提升,走在了全省前列。章丘区把平安章丘、智慧城管、智慧安监、智慧卫生有机结合,提升智慧章丘的品质和内涵,实现了城市精准治理。荣成、乳山全部建成数字化平台,在省内率
先全面实现了数字化城管全覆盖。通过夯实基础设施,强化城市精细化、智慧化管理水平,试点城市综合承载力得到显著提升。
   四是注重城乡统筹, 完善公共服务体系。邹城市实施城乡教育资源整合,组建4个教育集团,成立18 个城乡学校联盟,帮扶农村学校34 处,推行城乡教师轮岗交流机制,农村薄弱学校与城区名校结成共同体,成为全国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市。邹平县深入开展“农民工三项行动计划”,提升农民工融入城市的能力,把外来务工人员纳入住房保障范围,企业自建公共租赁住房
16000 余套,有效解决了进城务工人员住房压力。滕州市深入实施“卫生强基”工程,推进镇街卫生院标准化建设,全市21 处镇街均设立了妇幼和计划生育服务站,提升乡镇医疗卫生水平。桓台县积极推进被征地农民纳入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居民基本养老保险覆盖率达到95.41%。加快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积极推动同城同待遇,中小城市统筹城乡发展带动作用逐步增强。
   五是注重体制创新, 强化要素保障。德州市积极推广武城县“两证保三权”经验做法,全面落实集体成员资格证明和户籍转移备案证书制度,全面建立“来去自由”的户口迁移机制,实现具备落户条件的外来人员“落户无门槛,迁入无障碍”,探索出了平原农区实现就地城镇化的“德州模式”。郓城县整合政府经营性优质资产,组建了郓城县水浒置业、郓财城投、郓城城市建设发展等6 个投融资平台,资产总额达108 亿元;利用国家专项建设资金、政策性贷款、债券、基金等融资模式,为棚改、全面改薄、解决城镇中小学大班额等重点项目融资152 亿元。今年4 月份,被国务院表彰为“2016 年推广PPP 模式成效明显、社会资本参与度较高的县”,成为全省唯一获得这一荣誉的县区。蒙阴县为支持工业项目落地,出台《工业用地弹性年期度》,将土地出让年限下限定为10 年,最高40 年,由企业自主选择,有效减轻了企业负担。青岛市实施扩权强镇改革,编制了审批权限下放名录,通过委托、界定、授权等方式赋予新生小城市试点镇县(市、区)级行政审批、监督服务管理权限,各区市下放到试点镇市县级审批权限180 多个。紧紧抓住试点机遇,从用地保障、金融创新、扩权下放等方面,先行先试,为中小城市建设提供了有力的要素支撑。
   六是注重风貌塑造, 彰显城市特色。结合中小城市试点,试点城市注重研究和把握城市历史文脉和资源特点,塑造城市特色。莒县为唱响莒文化,启动莒国古城建设,并与城市特色塑造有效结合。滕州市传承弘扬墨子、鲁班文化,加强滕国故城、薛国故城、北辛文化大遗址公园等文化遗址保护修复力度。邹城市聚焦孟子
思想、邹鲁文化,开展“邹鲁历史探源”、邹鲁文化研究推广等工程。临清市依托“运河名城”品牌,实施“古城提韵、老城提质、新城提速”工程,统筹新城、老城、古城发展。通过城市特色塑造,改变了城市片面求大、求洋、千城一面的传统建设思路。
   三、存在问题
   虽然各试点县市在推进中小城市建设方面取得了一定成绩,但在工作推进中也暴露出一些困难和问题。
   一是认识层次不够高。大部分试点地区没有把中小城市建设放到促进经济社会“五位一体”发展和新旧动能转换体系中通盘思考,单纯地铺摊子、搞工程、上项目。多数城市没有根据试点目标修编城市规划,没有形成思路清晰、有的放矢的工作方案。
   二是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进展缓慢。“渗透性两栖人口”现象严重,中小城市人口规模难以保障。
   三是土地资金制约明显。由于中小城城市规模的快速扩张,每年新增用地需求与上级下达的用地指标缺口明显。城市重大基础设施、重点民生工程主要还是依靠政府投资,县级政府财政收支压力加大。
   四是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配套欠账问题没有根本性转变。城市公共服务供给不足,教育、医疗资源分布不均,对养老服务设施和基层文体娱乐设施投入有限,城市综合承载能力面临考验。
   五是主导产业支撑转型升级任务重。有的试点地区经济过去倚重传统工业,结构性问题突出,经济转型升级压力大,未来城市创新和综合服务能力亟待加强。有的县市经济基础较弱,没有形成特色经济,缺乏产业支撑,制约城镇化水平的提高。
   六是多元化城市投融资体系建设障碍没有从根本上破除。
   部分银行融资贷款审批环节多、手续繁杂、条件苛刻。部分试点城市融资平台公司规模小、运营经验不足、融资能力不强。国家减少地方政府性债务风险,制约了地方政府融资贷款规模。
   四、下步工作建议
   中小城市培育工作是一项综合性、系统性工作。从省级层面上,要强化政策支持和引导力度,鼓励试点城镇坚持以人的城镇化为核心,以全省新旧动能转换为契机,创新思路,健全机制,大胆探索,有效破解难题,扎实推进中小城市培育工作开展。
   一是加强产业扶持,筑牢中小城市发展支撑力。引导试点城市根据自身区位、资源、交通、产业基础等条件,明确城市功能定位和主导产业,着力培养特色强、集中度高、发展潜力大的优势产业,避免产业高度同构同质。支持试点城市将传统产业升级、重大基础设施、重大民生工程、文化旅游等产业项目,列入全省推进新旧动能转换重大项目库,对示范城市的地下综合管廊、海绵城市和绿色生态示范城市进行重点精准扶持。
鼓励大中城市工业企业向小城市作梯度转移,推动小城市产业集聚,有效解决中小城市农村剩余劳动力的就近转移就业。
   二是完善公共服务,夯实中小城市发展承载力。教育方面,完善城区教育设施配套,优化中小学、幼儿园规划布局,在试点城市全面推行以居住证为主要依据的随迁子女入学办法。社会保障方面,支持试点城市将稳定就业的外来务工人员和灵活就业人员,逐步纳入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参保范围,实行城乡统一的就业失业登记制度,加强农民工职业教育和技能培训,提高其就业质量和水平。医疗卫生方面,将优质
医疗资源向重点城镇倾斜,逐步将农民工及其随迁家属纳入社区卫生计生服务体系。文体设施方面,在试点城市新建居住区和社区,严格按照室内人均建筑面积不低于0.1 平方米,室外人均用地不低于0.3 平方米的标准,配建群众健身设施,满足群众休闲娱乐需求。养老服务方面,合理确定试点城市养老服务设施布局和规模,完善养老服务体系,提高养老服务保障水平。
   三是优化生态环境,提升中小城市吸引力。30 个试点城市要根据发展思路和产业现状,确定生态环境保护总体目标、路线图和时间表,从环境质量、污染防治、企业监管、公众参与等方面细化环境目标。鼓励试点城市编制落实城市生态建设规划,有针对性的制定山体湖泊保护、空气质量改善、基础环境设施建设等专项规划,使环境治理有据可依。试点城市旧城改造要注重促进功能提升与文化文物保护相结合,新区建设要注重城市多元文化创新与传统文化相融合相协调,打造历史底蕴厚重、时代特色鲜明的人文魅力城市空间。做好城镇开发边界划定工作,实施山体、水系等自然生态的保护和修复,推进试点城市河岸、湖岸、海岸的生态化建设与修复,积极引入社会资本,推行环境污染第三方治理,有效凝聚起多方治污的合力。

   四是深化体制改革,加大中小城市发展助推力。强化人才支撑,支持试点城市在每年选人用人计划中,列入一定比例的规划、设计、建设、管理等方面的人才,充实到试点城市相关部门及乡镇;整合城镇建设方面的管理人才,优先支持乡镇队伍建设;鼓励试点城市定期选派熟悉城建工作、综合素质高的干部,到省、市业务部门挂职锻炼或到专业学校进修。加速简政放权,凡适宜由试点城市行使且法律不禁止下放的管理权限,都下放给试点中小城市,增强其对资金、技术、人才等关键要素的支配权。做好用地保障,一方面鼓励试点地区制定土地弹性年期出让等规范性文件,工业用地供应实行长期租赁、先租后让、租让结合,允许依法按照出让合同约定分期支付出让金,有效支持项目落地,减轻企业负担;另一方面突出重点保障,新增建设用地指标优先保障城市重大基础设施用地需求,有效保障战略性新兴产业、先进制造业、现代服务业发展用地需求。对试点中小城市,按照试点方案人口目标人均110 平方米标准安排,按照年度农业转移人口实际数量及时下拨土地指标。

   五是加大财政支持,壮大中小城市生命力。设立新的中小城市试点补助资金,在全省城镇化建设资金中切块安排。在试点期内,每年给予中等城市试点3000 万元、Ⅰ型小城市试点2000 万元资金支持,主要用于城市规划、城市设计以及公共服务平台建设。试点期内,采取先征后奖的方法,减少对试点城市的收入增量分享,合理确定上缴基数定额,新增财力优先用于民生保障和公共服务、基础设施建设。将省区域切块等专项扶持资金由省直接切块到试点市,加大对试点城市资金扶持。培育发展中小城市建设市场,发行全省中小城市建设债券,引导形成中小城市发展的多元社会投资市场。在省级城镇化建设基金下,设立中小城市试点发展子基金,定向支持中小城市试点发展。加大政府债券对试点城市的支持,新增债券适当向试点城市倾斜,保障试点城市建设资金需求。
   六是深化农村体制改革,增强中小城市竞争力。加大改革创新举措在试点考核中的比重,鼓励和引导试点城市以试点为契机,在三年试点期内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积极开展行政区划调整,加快有条件的试点县“撤县设市”,以及镇改街、乡改镇工作进度,加强高新区、产业园区融入城市工作力度,有效提升户籍人口城镇化率。深化户籍制度改革,保障有能力、有意愿在城市稳定就业和生活的农业转移人口和外来人口进城落户。加快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建立“钱随人走、地随人走”的资源有效配置机制,提高农民带资进城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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