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沂南县:积极开展房屋建筑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提前介入
发布日期:2018/7/18 16:16:31 作者:  浏览次数:

为落实各级政府关于“放管服”改革的工作要求,结合市住建局关于开展房屋建筑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提前介入的工作安排,沂南县住建局积极在全县范围内开展房屋建筑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提前介入,帮助企业缩减建设工期。

按照文件规定的办理条件,办理质量安全监督提前介入的房屋建筑工程应当具备两个条件:一是施工图已通过技术性审查,二是建设、施工和监理单位已明确,只要具备这两个条件,建设单位即可边开挖、边办手续。在该项业务的办理过程中,沂南县住建局主动告知企业工程监督提前介入的办理流程,热情服务,为项目建设节约了宝贵的时间,得到了广大企业的一致好评。

沂南县住建局立足全县实际情况,不限制基础形式,不限制投资主体,不限制投资地域,在全县所有建设项目范围内全面开展。截至目前,全县已办理质量安全监督提前介入试点项目8个,单体工程30个,建筑面积约16万平方米。(沂南县住建局 刘永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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