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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全市建设领域拖欠农民工工资较严重的企业和劳务带班人员处理意见的通报
发布日期:2018/5/9 11:25:24 作者:  浏览次数:

临建办发〔2018〕24号

各县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临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建设局、临沂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局、临沂临港经济开发区建设局、临沂市蒙山旅游区规划建设环保局:

去年以来,我市建设领域绝大多数企业能够认真履行农民工工资支付监管责任,按时、足额支付农民工工资,但仍有少数企业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突出,有的甚至引发农民工群体性上访事件,严重扰乱建筑市场秩序,造成恶劣社会影响。为保障农民工合法权益,惩处违法违规行为,现将涉及的企业和劳务带班人员处理意见通报如下:

一、暂停临沂市范围内承揽工程资格的建设单位

1.临沂华腾置业有限公司

该公司在开发建设过程中,在处理农民工拖欠过程中不积极,致使工人采取极端方式讨要农民工工资,造成恶劣影响。根据《关于全面治理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意见》(国办发〔2016〕1号)等有关规定,经研究决定,自本通报发出之日起,暂停该企业在临沂市范围内承揽工程资格。

二、停止临沂市范围内承揽新工程和投标资格的施工企业

1.广西五鸿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该公司在处理农民工工资拖欠问题上处理不力,造成多次、大规模上访,影响恶劣。根据《关于全面治理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意见》(国办发〔2016〕1号)等有关规定,经研究决定,自本通报发出之日起,停止该企业在临沂市范围内承揽新工程。

三、暂停临沂市范围内承揽新工程和投标资格的施工企业

1.江苏中昱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2.山东一山建工集团有限公司

3.山东铭远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

4.中国一冶集团有限公司天津分公司

5.山东东凯建设有限公司

6.南通市三和建筑置业有限公司

7.福建省永富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8.浙江耀圣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9.中跃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10.中建八局第三建设有限公司

上述企业,工程项目用工管理混乱,不按规定落实农民工工资卡制度,不同程度的存在农民工工资支付监管机制不健全,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严重,且在处理过程中不重视、不配合,导致农民工大规模上访、越级上访、重复上访,甚至引发群体性事件,造成恶劣社会影响。根据《关于全面治理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意见》(国办发〔2016〕1号)等有关规定,经研究决定,自本通报发出之日起,暂停上述企业在临沂市范围内承揽新工程和投标资格。

三、暂停临沂市蒙山旅游度假区辖区内投标及承揽工程投标资格的企业

1.临沂市兰山区沂蒙建筑安装公司

该企业在施工工程过程中用工管理及工资支付制度不规范,不切实履行农民工工资支付责任,导致农民工群体性上访、重复上访,造成较恶劣的社会影响。根据《关于全面治理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意见》(国办发〔2016〕1号)等有关规定,经研究决定,自本通报发出之日起,暂停该企业在临沂市蒙山旅游度假区辖区内投标及承揽工程资格。

四、暂停临沂市范围内建设工程劳务分包资格的企业

1.江苏俊林建筑劳务有限公司

该公司未与工人签订劳动合同,对工人管理不规范,使用包工头,导致工人工资拖欠,造成恶劣社会影响。根据《关于全面治理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意见》(国办发〔2016〕1号)等有关规定,经研究决定,暂停该企业在临沂市范围内建设工程劳务承包资格。

五、暂停临沂市范围内承揽新工程资格的人员

1.程仁,身份证号:3708241987*****15919

该人员在幸福小镇项目务工时截留挪用农民工工资(挪用金额40万元),未能按约定支付农民工工资,多次发生农民工群体性上访事件,社会影响恶劣。根据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切实防止建设领域发生拖欠工程款和务工人员工资问题的通知》(鲁政办发〔2007〕20号)等有关要求,经研究决定,暂停该人员在临沂市范围内建设工程劳务承包资格。

六、通报批评的企业

(一)建设单位

1.冠亚(临沂)置业有限公司

2.临沂永同昌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3.临沂盛德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4.山东荣盛富翔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5.临沂欣龙置业有限公司

6.临沂泰宏置业有限公司

上述企业在开发建设过程中,不同程度的存在将项目发包给不具备用工主体资格的单位和个人、拖欠施工单位工程款等情况。根据《关于全面治理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意见》(国办发〔2016〕1号)等有关规定,经研究决定,对上述企业予以通报批评。

(二)施工单位

1.兰陵县水利建筑安装有限公司

2.河南省建安实业有限公司

3.永同昌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临沂分公司

4.山西省工业设备安装集团有限公司

5.临沭县启元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6.山东金颐建设安装工程有限公司

7.金华中宇建筑公司临沂分公司

8.临沂市兰山区沂蒙建筑安装公司

9.青岛建工集团有限公司

10.山东恒基消防安全工程有限公司

11.江苏省苏中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12.中国建筑第八工程局有限公司

13.中国建筑一局(集团)有限公司

14.临沂市天宇建筑安装有限责任公司

上述企业,用工管理不规范,未能履行农民工工资支付监管责任,所建项目拖欠农民工工资,致使农民工多次上访,造成不良社会影响。根据《关于全面治理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意见》(国办发〔2016〕1号)等有关规定,经研究决定,对上述企业予以通报批评。

七、清出临沂市建筑市场的企业

1.江苏盐城二建集团有限公司

2.重庆红汛建筑劳务有限公司

3.青岛众磊劳务有限公司

上述公司在处理农民工工资拖欠问题上处理不力,造成多次、大规模上访,影响恶劣。根据《关于全面治理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意见》(国办发〔2016〕1号)等有关规定,经研究决定,自本通报发出之日起,清出临沂市建筑市场。

八、清出临沂市建筑市场的劳务带班人员

1.马亮,身份证号:5108211973****781X

2.徐响红,湖北武汉人,荣盛沂河馨苑B区建设项目,融天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人员

3.刘明俊,重庆人,嘉隆花园项目,重庆红讯劳务公司人员

4.邓孝军,重庆人,嘉隆花园项目,重庆红讯劳务公司人员

上述建筑劳务带班人员(包工头),组织、唆使、挑动、纵容农民工上访讨薪,消极处理拖欠,造成大规模上访,拖欠问题至今未解决,社会影响恶劣。根据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切实防止建设领域发生拖欠工程款和务工人员工资问题的通知》(鲁政办发〔2007〕20号)等有关要求,对上述建筑劳务带班人员予以清出临沂市建筑市场。

九、通报批评的劳务带班人员

1.闫书勇,山东费县,3713251980****7555

2.陈建飞,盛德桂园项目

上述建筑劳务带班人员(包工头),不同情况地存在违法承接工程、截留挪用农民工工资、将风险转嫁给农民工等行为,组织、唆使、挑动、雇佣农民工以讨薪为名集体上访,意在解决工程结算纠纷,造成恶劣社会影响。根据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切实防止建设领域发生拖欠工程款和务工人员工资问题的通知》(鲁政办发〔2007〕20号)等有关要求,对上述建筑劳务带班人员及其不良行为予以通报批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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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5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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